(招標編號:CHDTDZ159/17-TL-004)
一、 招標條件
安徽華電宿州發(fā)電 相關技改項目安徽華電宿州發(fā)電 #1、#2脫硫CEMS升級改造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guī)模:2X630MW超臨界燃煤發(fā)電機組。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30天,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方通知時間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專用儀器儀表-宿州公司1號2號脫硫CEMS升級改造采購(CHDTDZ159/17-TL-00401):宿州公司#1、#2脫硫CEMS升級改造采購。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專用儀器儀表-宿州公司1號2號脫硫CEMS升級改造采購】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tài),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yè)執(zhí)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2)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3)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業(yè)績要求:投標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至少5臺/套火力發(fā)電機組脫硫煙氣連續(xù)監(jiān)測系統(tǒng)使用業(yè)績,并提供以下業(yè)績證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范圍頁或清單頁、合同金額(根據具體項目要求)、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yè)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2)業(yè)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yè)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fā)票,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9.投標人提供的CEMS儀器設備應具有:(1)滿足HJ76-2017標準的中國環(huán)境保護產品認證證書(CCEP);(2)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CPA);(3)環(huán)境保護部環(huán)境監(jiān)測儀器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或中國環(huán)境監(jiān)測總站出具的產品適用性檢測合格報告(檢測項目應包含:SO2、NO、NO2、O2等煙氣參數);所提供的CEMS儀器設備的品牌、名稱、型號、測量原理方式必須與上述各類資格條件證書相符合,且在有效期內。 10.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提供所投設備制造商對本項目的授權,如果授權代理商和設備制造商同時參加投標,授權經銷商投標無效;如果兩家及以上具有有效授權的代理商同時參與投標,否決該品牌全部投標。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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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yè)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yè)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