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提供營業執照。 2、投標文件簽字代表即投標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投標文件簽字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須提供法定代表人對該代表的授權書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投標人代表的身份證正反面。 3、投標人應提供無行賄行為承諾書(格式見招標文件第七章)。 二、特定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取得電梯安裝、修理許可資質,并提供相應證明。 (1)若投標人以尚在有效期內的B級舊許可證參與投標的,許可證載明的品種至少涵蓋:乘客電梯(曳引式)、載貨電梯(曳引式、液壓式)、防爆電梯;品種對應的施工類別均至少包括安裝、修理。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2)若投標人以2019年6月1日(含)后頒發的新許可證參與投標的,則許可項目應包含:電梯安裝(含修理)。許可子項目至少包含: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B,曳引驅動載貨電梯和強制驅動載貨電梯(含防爆電梯中的載貨電梯)和液壓驅動電梯。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三、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其他詳見招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