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轉讓的所有車輛以每輛車為轉讓標的,所有標的均按現場展示的狀況及狀態進行現狀轉讓和移交,轉讓方對標的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轉讓方對標的品質和數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
2.本次轉讓的所有車輛雖經有資質的評估機構的評估,但車輛參數等數據可能有誤,僅供參考,按車輛現狀進行交割。
3.轉讓方已對標的資料進行了全面如實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夠對標的所有瑕疵,特別是隱蔽的瑕疵進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讓方在受讓前應自行或聘請專家對標的及標的相關資料進行全面勘察、鑒定,并充分了解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權證、年審/年檢、違章、限行范圍、車輛行駛里程數,以及其他可能影響過戶及使用等方面的風險),意向受讓方在西南聯交所報名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意向受讓方受讓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成交后,受讓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進行資產移交。
4.特別提示:由于車輛停放一定時間,可能存在車胎漏氣、漆面老化、部件銹蝕、油料不足、無法啟動、機器損壞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備品損壞、缺失、或維修保養后仍無法正常行駛等現象。受讓方成功受讓后,不得以此為由拒絕支付價款及交接車輛,成交價和交易服務費不作調整。
5.本次轉讓標的無租賃、無擔保抵押、無查封等。
6.本次轉讓車輛的過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受讓方應自行查詢了解車輛過戶相關規定并承擔車輛過戶涉及的一切相關費用,成交后,受讓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進行資產交接。
7.本次車輛交易中涉及的過戶費用(包括過戶手續費、工本費、號牌費等)由受讓方承擔,涉及應繳納的稅按照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8.本次轉讓涉及的交易服務費由轉、受雙方各自承擔。
9.本次轉讓的車輛過戶前的違章由轉讓方負責;轉讓方承諾配合受讓方辦理過戶手續,如產生罰款和扣分,由轉讓方承擔。
10.轉受雙方應當共同配合,受讓方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且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并在獲得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出具的產權交易憑證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交易標的的權證變更登記手續。受讓方若逾期支付價款或逾期辦理交易標的權證變更登記手續,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支付部分價款的10‰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20日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讓方賠償損失。
11.標的車輛展示地址:成都市武侯區武侯祠大街231號,車輛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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