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財務要求:經第三方機構出具的2023年度財務狀況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會計)報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證書;或由基本戶開戶行出具的近三個月的資信證明。 (2)信譽要求:經信用中國 、中國 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提供“信用中國”首頁截屏及公告發布后下載的信用報告)。 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執照、暫扣或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其他: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在近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3、本次采購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 4、資質條件:供應商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有效的[行業資質·電子通信廣電行業(通信相關專業)·設計乙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