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標段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監理甲級資質,供應商近五年(從投標截止之日往前推算60個月,以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單)或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頒發時間為準,或以監理業務手冊注明的完工時間為準)獨立完成過1項單項合同投資額10000萬元及以上或單項合同建筑面積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業建筑項目工程監理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 房屋建筑工程 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在本單位注冊,且已承擔總監理工程師工作的在監項目不超過2項。 3.2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1。 3.4本次招標本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6其它要求:1、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依法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或者其他組織、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單位。 2、在“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供應商、被中國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供應商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承諾中標后向招標人開具符合招標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4、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為同一人的不同供應商,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6、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轉包、分包。 7、供應商需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房屋建筑工程專業監理甲級資質;且供應商近五年(從投標截止之日往前推算60個月,以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單)或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頒發時間為準,或以監理業務手冊注明的完工時間為準)獨立完成過1項單項合同投資額10000萬元及以上或單項合同建筑面積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業建筑項目工程監理業績。 8、供應商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且注冊證書與投標單位必須一致,已承擔總監理工程師工作的在監項目不超過2項。 9、供應商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具有經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報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標人提供成立以來的所有年度財務報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銀行資信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