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產(上海) 2024-2026年度資產規劃梳理單位集中采購庫補充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和方法
1.1招標條件
融通地產(上海) 2024-2026年度資產規劃梳理單位集中采購庫-補充采購(編號:gkzb2025051900032) 已具備采購條件,經 融通地產(上海) 批準, 現對本項目實施公開采購活動,公開邀請合格供應商參加本項目采購競爭。
1.2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2.招標內容和范圍
包名稱 | 標的物名稱 | 數量 | 計量單位 |
---|---|---|---|
包件1:上海市 | 包件1:上海市 | 1 | 批 |
包件2:浙江省 | 包件2:浙江省 | 1 | 批 |
項目服務期為: 自框架協議簽訂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
服務地點位于: 包件1:上海市,包件2:浙江省 。
服務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如下: 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等相關規范和標準,同時滿足采購人需求 。
其他: 1.9本項目共劃分2個包,包件1入圍1家投標人,包件2入圍1家投標人。投標人可任意選擇其中一個包件。
1.10本次采購為集中采購,是指與投標人簽訂集中采購協議,明確未來的細節條款和條件,包括價格列表、折扣結構、服務質量、服務水平等要素,分階段履約采購的采購方式。適用于長期穩定供應的重復性采購項目。
此集中采購框架協議適用于資產規劃梳理工作標準收費在100萬元以內的采購項目。
風險提示:我司不保證入圍的每一家單位都能獲得委托項目,本次采購投標人的所有費用自理,請參與響應的投標人充分理解本項目后,自行評估項目風險。 。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供應商資格要求
3.1.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合法運營,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1.2 投標單位具有良好財務狀況,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無2024年度審計報告的可提供2021年審計報告(審計報告至少提供經第三方審計單位蓋章的報告正文及三表一附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審計報告)度經過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機構審計出具的審計報告,成立不足3年的投標人提供公司成立以來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3.1.3 投標單位具有良好的納稅記錄和社保繳納記錄,提供投標截止期前六個月中任意一個月的繳納稅收和社保的入賬憑證或稅務局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1.4 投標單位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近兩年不存在掛靠和非法分包行為;未被中國融通資產管理集團 及其下屬單位中國融通房地產集團 列入失信名單;未被納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發布的【假冒中央企業名單】;未被軍隊采購列入軍隊采購失信名單、軍隊采購預警名單、軍隊采購暫停名單、政府采購失信名單;
3.1.5 投標單位未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1.6 投標單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主體,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主體以且僅以信用中國官網 渠道查詢結果為準,投標單位提供指定網站中的查詢結果截圖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或以評審現場查詢為準。
3.1.7 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應答;
3.1.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如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①聯合體各方必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
②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工程中參加資格審查。
3.1.9 投標單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在指定時間內繳納投標保證金。
3.1.10 資質要求:供應商須具備城鄉規劃編制乙級及以上資質擬派
3.2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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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參加招標活動
聯合體各方按照其分工協議,應當滿足本條第 3.1款規定的相應條件和要求;聯合體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條第3.2款規定的情形;聯合體各方不得以自己名義單獨提交投標文件,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招標活動。否則,相關投標文件均無效。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dl-ygg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 的在 招標會員 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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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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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dl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