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電南京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標項目 南自海吉智能感知監測系統采購項目招標 項目已批準,招標人為 江蘇國電南自海吉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資金為 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 公開招標 。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 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星火路8號
2.2 項目規模: 按項目實際規模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 按招標文件要求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具體為 :
(1) 軟件開發及維護 - 智能感知監測系統 (CHDTDZ118/17-QT-3503): 智能感知監測系統。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軟件開發及維護-智能感知監測系統】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執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2)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3)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業績要求:投標人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以合同簽訂日期)至投標截止日至少2項單項合同不低于50萬的信息化項目開發服務的合同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9.財務要求:投標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1.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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