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 遷安恒暉熱電有限公司2025年度粉煤灰銷售項目
2.2 項目簡介: 為確保招標人生產及設備安全、經濟、穩定運行,保證產出的粉煤灰及時外運,現對2025年度產出的粉煤灰對外招標銷售。預計2025年度1-7號鍋爐粉煤灰產出量約11萬噸,此預計產量僅供參考,招標人不承諾保證產量。合同期內招標人按中標價格將產出的粉煤灰銷售給中標人,以實際發生數量結算。投標人可預先到現場取樣化驗相關指標,招標人不保證任何指標。中標人必須自備運輸車輛將合同期內產出的粉煤灰及時、全部外運出廠,運輸車輛必須全部使用新能源車。合同期內不得造成招標人產出的粉煤灰無法儲存、頂倉落地,不對環境產生污染。
2.3合同期限: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4投標限價:根據粉煤灰終端市場需求存在明顯的淡旺季特征,本年度粉煤灰銷售招標價格分兩個區間進行,投標人以元/噸(保留小數點后一位)形式報出購買粉煤灰的單價。具體區間日期如下:
(1)非供暖期(2025年7月1日-2025年11月15日與2026年3月16日-2026年6月30日),項目起始競價為5元/噸,低于此起始價做廢標處理。
(2)供暖期(2025年11月16日-2026年3月15日),項目起始競價為0元/噸,低于此起始價做廢標處理。
2.5投標保證金:本項目投標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繳納方可參與投標。
2.6合同履約保證金:為確保粉煤灰買賣合同的順利執行,中標人與招標人簽訂買賣合同時,須向招標人繳納人民幣50000元/萬噸(大寫:伍萬元/萬噸)的合同履約保證金。
3.投標人資格
3.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必須有能力履行招標內容要求和服務,具有獨立簽訂合同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備查)。
3.2投標人應為粉煤灰的終端使用單位或投標人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具有再生資源銷售(處置)的內容。
3.3若投標人不是粉煤灰的終端使用單位,則必須具有穩定、長期的下游粉煤灰使用單位,且下游使用單位必須具有合規的粉煤灰處置資質(須提供距開標時間最近時間段內與下游使用單位有效的粉煤灰買賣合同,并提供合同復印件蓋章備查)。
3.4投標人應具有與完成本項目相匹配的運輸能力。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請于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8日,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2時至5時(北京時間,下同)獲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