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設 2.3 計劃工期:28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23年10月 2.4 本項目可研批復估算總投資2530萬元,經審查,核定項目概算總投資 2529.8 萬元。 本項目概算招標最高限價:2137.42萬元(施工2115.3萬元。設計(工程設計費22.12萬)。 2.5 項目資金來源:中央預算內資金和地方財政資金 2.6招標范圍:(1)設計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圖設計、工程量清單編制,完成本項目工程建設內容的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預算編制工作,達到相應報批深度并完成審批工作,施工過程設計服務、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設計后續跟蹤服務等。 2.7施工工作內容包括:本項目施工圖所包括的全部內容、重要設備和重要材料安裝及發包人臨時交辦的與本項目相關的施工任務(包括滿足工程竣工驗收需求,同時完成EPC總承包范圍內工程施工及設備采購安裝內容所涉及的一切檢測檢驗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竣工驗收、試運行、移交、保修及工程施工相關管理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負責。 2.8 質量要求: 2.8.1.設計文件質量要求:達到國家現行相關工程建設標準、相應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并符合招標文件的規定; 2.8.2施工質量要求:本項目所有工程建設須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技術規范及標準,達到國家規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