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購置物資用于項目調試工作
- 采購方式
詢比采購
- 成交供應商數量及份額
成交供應商數量1名,100%
- 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 采購范圍
信號發生器1臺
- 交貨期
合同簽訂后15天
- 交貨地點
海南省昌江縣塘興村海南核電項目現場
- 貨物質量標準或主要技術性能指標
滿足國家及相關技術標準要求(詳見第五章″采購需求”)
- 供應商資格要求
- 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具備承擔本采購項目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 資質要求: 投標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需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
- 財務要求: /
- 業績要求: /
- 信譽要求: 需提供企業信用報告(數據來源:信用中國)
- 其他要求: /
-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不同供應商之間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
- 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
- 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暫停或者取消報價資格;
- 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 根據中國核工業集團供應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參與采購活動且處于有效期;
- 供應商處于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商黑名單或灰名單,且處于有效期內;
- 其他:供應商在中國核工業集團電子采購平臺的報名、下載文件、報價等環節實施過程中,如出現IP地址一致等異常情況時,采購單位將視情況決定對IP地址出現異常的供應商進行調查或直接采取處理措施。采購單位如進行調查的,供應商有義務配合調查并按要求做出回應,如供應商未按采購單位要求及時回應的,則采購單位有權根據已知資料和情況做出相關處理決定。
- 本次采購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 文件的獲取
- 采購文件售價
每套采購文件售價人民幣/元整,售后款項不予退還。
采購單位(代理機構)收款銀行名稱:/
開戶單位:/
收款賬號:/
應答供應商須在匯款單上注明:″/(項目名稱縮寫)”。
- 發售時間
北京時間:2025年05月19日09:00—2025年05月22日09:00
- 采購文件發售方式
電子版采購文件將在中國核工業集團電子采購平臺(https://www.cnncecp.com)進行發布。供應商已注冊為中國核工業集團電子采購平臺會員的,可直接登錄報名;其他有意向的供應商請于采購文件發售截止時間前完成在中國核工業集團電子采購平臺(https://www.cnncecp.com)在線注冊,交納相關費用及應答保密承諾函的簽署蓋章(格式見主頁服務中心),點擊報名前需上傳標書款匯款回執單、保密承諾函、營業執照(以上三個文件需連續掃描為一個PDF文件后上傳),報名文件經采購單位/采購代理機構(如有)審核后方可下載采購文件。中國核工業集團電子采購平臺將在發售期結束后自動關閉報名入口,未能按時完成報名、購買采購文件相關工作的供應商不得參與項目應答。
因供應商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傳錯誤的繳費憑證、提交的報名文件不符合要求,造成無法報名、報名錯誤等情況的,供應商須自行承擔責任。
- 其他事項說明
未購買本項目采購文件的,其應答將被拒絕,有文件證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為應答供應商的辦事處或分公司代為購買采購文件的;
(2)購買采購文件的廠家在應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組上市等原因導致公司名稱變化的。
- 應答文件的遞交
遞交應答文件方式:中國核工業集團電子采購平臺網絡遞交電子版應答文件(同時須在平臺上進行報價,如有多輪報價須多次提交報價文件)及線下遞交紙質版應答文件(如有)。
遞交應答文件地點: 線上提交
遞交應答文件截止時間(應答截止時間):2025年5月23日14:00
應答文件應按采購文件規定時間、地點遞交,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采購文件要求密封的應答文件,采購單位將予以拒收。
- 應答文件開啟時間和地點
采購單位在本項目提交應答文件截止時間不公開開啟應答文件,地點為應答文件遞交地點。
-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國核工業集團電子采購平臺(https://www.cnncecp.com)上發布。
- 聯系方式
采購實施/需求單位: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核工業第五建設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區龍勝路1070號
聯系人: 周玲玲
電話: 15214761473/021-57956968
電子郵件: zhoulingl@cnec5.com
采購代理機構(如有): /
地址: /
聯系人: /
電話: /
電子郵件: /
- 其他說明
- 供應商須遵守采購單位的保密規定(見保密承諾函),并遵守相關廉潔協議。
- 對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發布的公告信息進行詐騙的行為,本公司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并保留追究相關責任人權利。
- 其他需要補充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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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實施單位:中國核工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采購需求單位:中國核工業第五建設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如有): /
202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