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非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施工供應商框架入圍項目談判公告
|
中國航空集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非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施工供應商框架入圍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一、項目內容: |
(一)項目名稱:非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施工供應商框架入圍項目 |
(二)項目編號:CGXM-CCAD-A-202515459 |
(三)資金來源:自籌 |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
(五)項目需求: |
1.項目內容: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含)--400萬元(不含)人民幣的工程項目(含大修及日常維修項目、機電安裝項目)。組織完成施工工作,滿足建設方及需求部門的要求及使用需求,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其他標準、規范。
2.服務地域: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大部分工程項目在首都機場地區及附近、部分工程項目在朝陽區霄云路地區及附近、順義后沙峪地區及附近) |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一)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執照)。 |
(二)具備有效期內的三級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
(三)未處于被責令停業、響應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聲明格式自擬)。 |
(四)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響應截止之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有合同金額100萬元及以上的建設工程施工項目業績。 |
(五)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六)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
(七)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八)近三年內,在信用中國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 |
(九)未被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列入不良行為供應商、黑名單供應商和禁止交易企業名單,不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淘汰供應商禁用期、不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不良行為供應商處罰期和處罰范圍,未在不良行為供應商或黑名單供應商取證核查期間。 |
(十) 未通過準入的供應商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十一)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
(十二)本項目擇優選擇供應商,擇優標準:本項目將選定不少于10名、不超過15名符合資質要求的報名供應商作為備選供應商。若符合報名要求的供應商不超過15名(含),則全部成為備選供應商;如符合報名要求的供應商超過15名,采購人將組織資格審核,對報名供應商的企業綜合實力,財務狀況,業績匹配度(服務范圍、數量等)等方面進行評分并排序。排名前15名(含)的供應商成為采購項目的備選供應商。經核實如有供應商之間存在關聯關系時,排名靠前的供應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續供應商按排名先后遞補。 |
|
三、報名要求: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6月20日23時59分59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三)報名材料 |
1.填寫并蓋章的《供應商信息登記表》 |
2.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文件 |
3.專業技術及行業資質證明材料,國家法定機構頒發的相關行業從業資格許可證 |
4.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聲明蓋章(格式可自擬) |
5.供應商反商業賄賂承諾書 |
6.供應商社會準則符合性自審問卷 |
7.未處于被責令停業、響應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提供聲明格式自擬) |
8.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響應截止之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有合同金額100萬元及以上的建設工程施工項目業績,提供合同協議書關鍵頁(合同主體、金額、期限、訂立時間、服務內容等。)(首都機場駐場單位的業績優先,本文件所指的北京首都機場駐場單位,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單位:首都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首都機場臨空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首都機場集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金飛民航經濟發展中心、北京首都機場航空安保有限公司、首都機場集團設備運維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機場動力能源有限公司、首都機場集團商務航空管理有限公司、首都機場集團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機場商貿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機場廣告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機場旅業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機場餐飲發展有限公司、北京空港花園酒店、北京首都機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首都空港貴賓服務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都機場空港物業管理中心、中航鑫港擔保有限公司、首都機場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北京首都航空地面服務有限公司、首都公務機有限公司、北京博維航空設施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民航機場巴士有限公司、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務有限公司、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際貨運航空有限公司、中國航空集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北京鳳凰航空實業有限公司、北京飛機維修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國航航空服務有限公司、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中國航空油料有限責任公司、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中國航空器材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航空器材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空油料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空集團旅業有限公司、國航物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國民用航空華北地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機場海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首都機場公安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機場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首都機場街道辦事處。) |
9.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近半年內任意連續3個月的繳納證明) |
10.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4年度財務報告(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
11.響應截止時間前15天內的″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完整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公共信用信息報告》;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納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信息記錄的截圖 |
12.企業資質情況,附全國建筑市場監管服務平臺(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詢截圖(可附多頁),加蓋公章 |
13.北京首都機場隔離區人員證件、工具攜帶證、車輛證件(如有) |
|
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接到文件發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布。 |
九、聯系方式 |
采購人:中國航空集團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聯系人:呂威威 |
聯系人電話:13311266290 |
聯系人電子郵箱:jkgccgjyb@163.com |
系統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十、其他 |
1.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2.每份報名材料涉及多頁的須在首頁及騎縫處加蓋公章,且文件中明確簽字蓋章的位置簽字及加蓋公章,并掃描
為PDF格式。
3.我司將對報名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核,未通過資格審核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4.中航集團供應商不良行為分類、黑名單供應商界定及處理措施詳見公告附件。
5.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或利益相關者認為本項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項目聯系
人提出質疑。質疑須實名制,并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聯系方式,詳見公告附件:質疑聯系渠道。
6.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函應當包括下
列內容:
(1)質疑人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2)被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3)被質疑人及與質疑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全稱;
(4)質疑的具體事項,包括請求及主張、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
(5)有效、合法的證據材料及正當合法的來源渠道說明;
(6)有效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手機、座機、傳真);
(7)提出質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