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華投資陸上風電測風數據采集服務框架協議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一、項目概況:為落實國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新能源規模化發展戰略,加快所屬子分公司陸上風電測風數據采集服務采購工作進度,提高測風工作質量,更好、更快地掌握項目區域風資源情況,國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擬采購陸上風電項目測風數據采集服務框架協議。
標段1:測風數據采集服務采購需求塔位50個,其中塔架式測風數據采集服務塔位45個,地基型激光雷達測風數據采集服務塔位5個,分別分布在華東、華中、華南、西南區域及寧夏回族自治區,上述各類型測風數據采集服務塔位數量均為暫估數量,具體采購數量以招標人在上述地區的所屬子分公司實際使用為準,按實結算。
標段2:測風數據采集服務采購需求塔位50個,其中塔架式測風數據采集服務塔位45個,地基型激光雷達測風數據采集服務塔位5個,分別分布在東北、華北、西北(不含寧夏回族自治區)區域,上述各類型測風數據采集服務塔位數量均為暫估數量,具體采購數量以招標人在上述地區的所屬子分公司實際使用為準,按實結算。
二、招標范圍:投標人根據招標人所屬子分公司需要測風數據采集服務的項目情況,提供項目測風數據采集服務,完成項目約定期限內的風資源數據采集和相關評估報告編制工作,期間所有的工作均由投標人完成,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項目測風數據采集服務前的實地調研和塔型的選擇及塔位的選址,出具測風數據采集服務方案,并負責測風數據采集裝置的供應、運輸、土地租賃、測風塔占地及青苗補償、施工、施工用電用水、測風裝置合法合規的辦理建設手續、安裝及調試、拆除、二次搬運、地方關系協調、地貌恢復補償、提供風資源觀測選方案、風資源數據收集處理和分析、服務期間對測風塔(如底座、塔體、斜桿、操作平臺、拉線、避雷針等)、測風設備(風速計、風向標、溫度計、氣壓計、濕度計、無線傳輸組件及記錄儀)等裝置進行定期運維檢修,并按照招標人所屬各子分公司不定期要求完成月度、季度、年度風資源評估報告編制、審查及相關技術服務等工作。
三、框架協議有效期:自框架協議簽訂生效后2年,或協議執行期間單體合同累計金額達到協議中標總價后,該協議自動終止,二者以先到者為準,甲方所屬各子分公司最終累計采購測風數據采集服務塔位數量不作為本框架協議有效期限制條件。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為測風設備的生產制造商或授權代理商,若為授權代理商,則須提供測風設備制造商的授權代理的資格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2年4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累計50臺(套)測風塔測風數據采集服務或累計50臺(套)測風塔設備的供貨合同的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測風數據采集服務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投標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無效。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4-27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5-02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