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環境工程 2025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詢比公告
一、采購項目基本信息:
公告開始時間:2025年04月07日17時30分 (北京時間)
公告結束時間:2025年04月10日17時30分 (北京時間)
項目名稱: 山河環境工程 2025年法律顧問服務
采購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范圍:
所有注冊供應商(請供應商報名前務必確認是否匹配本項目供應商范圍要求,查詢方法: 2、資質要求:供應商具備律師事務所營業執照及執業許可證資質。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不得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情形。 4、業績要求:供應商具備相關業績,提供相應證明文件(如供判決書等)。 5、信譽要求: 近3年(自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日起倒算)無在招投標/詢報價活動中弄虛作假、串通報價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報價收到違規處理的記錄(以地級市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準)。且未被招標/詢價人或相關主管部門取消或限制其投標/報價資格。(若為聯合體報價,各參與方均須滿足該項要求)。 6、人員要求:主辦律師應在近三年內承辦不少于兩件工程建設領域的訴訟案件(包括但不限于項目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竣工結算等),具有較強的專業能力和豐富的執業經驗,提供相應證明文件(如供判決書等)。
3、其他要求:
1)聯合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2)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公司(企業),同時提出資格后審申請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公司(企業)通過資格后審。 3)同屬一家母公司的各級子公司,且子公司不存在本條(2)款情形,多家子公司同時提出資格后審申請的,最多只能有3家公司通過資格后審。 4)其他通用資格要求:詳見資格后審文件第二章“申請人須知”。 5)對于屬于以下特殊情形供應商,采購人將對供應商實力與履約能力進行進一步審查,資格審查結果以采購人通知為準,供應商不得對此提出異議: ①供應商注冊資金小于2萬元; ②供應商注冊不滿一年; ③供應商存在行政處罰記錄; 6)ECP可參與報價供應商范圍:所有注冊供應商且在集團外部律師庫名單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