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戚墅堰熱電有限公司5、7號余熱鍋爐SCR脫硝改造項目生產技改類EPC
一、招標條件 江蘇戚墅堰熱電有限公司5、7號余熱鍋爐SCR脫硝改造項目生產技改類EPC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招標人為江蘇戚墅堰熱電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2臺M701DA燃氣輪機配套NG-M701D-R1余熱鍋爐。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審期間尚未解除的)。 7. 投標人應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1)、具有建設部門頒發的環境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限大氣污染防治工程)。(2)、具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原質量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制造A級鍋爐資質以及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鍋爐)一級資質證書。 8.投標人近5年(2016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應有1臺及以上E級或F級燃機余熱鍋爐SCR脫硝改造;或新建(新建SCR與余熱鍋爐同步建設投運);或有2項及以上燃煤機組600MW等級及以上鍋爐SCR脫硝改造投運業績。所有投標人業績均應提供如下證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 (2)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等可以用于證明的材料。 凡未按上述(1)、(2)兩項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證明投運業績的材料,相應業績均被視為無效業績。 9.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6-30 15:00到2021-07-07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6-30 15:00到2021-07-07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