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內容及規模
項目總用地面積約1.94萬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約7.95萬平方米
項目簡介
7月3日,貝特瑞高端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產業化配套項目開啟遴選。
據了解,該項目主要建設高端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預計年產硅基負極材料4萬噸。預計項目建成投產后5年累計產值約142.5億元。
詳情如下: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公示高端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產業化配套項目遴選方案的通知
根據《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及《光明區產業用地項目引進監管實施辦法》(深光府規〔2019〕7號)有關規定,現就高端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產業化配套項目制訂項目遴選方案如下:
一、項目名稱
高端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產業化配套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二、意向用地單位
貝特瑞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貝特瑞”)
三、項目可行性研究
(一)項目必要性分析。
1.動力電池負極材料是新能源汽車和儲能行業必不可少的基礎材料,新能源、新材料是國家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均被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重點發展產業。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提出“要加大關鍵技術攻關,鼓勵車用操作系統、動力鋰離子電池等開發創新”。《深圳市培育發展新材料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第四條“重點工程”關鍵核心材料突破工程,在新能源材料領域,將重點突破高轉化率太陽能電池材料、高容量高性能高安全性的鋰離子電池材料、高性能的氫燃料電池材料。行動計劃明確指出“光明區建設技術創新加速轉化示范區和新材料應用示范區”,鼓勵建設新材料產業特色園區,加強園區基礎配套設施建設,集中創新要素、突出專業特色,高水平、高標準打造一批配套設施完善、特色鮮明的市級新材料產業園區,集中建設配套服務平臺和基礎設施,形成一批優勢明顯的新材料產業園區,項目將助力光明打造全球領先的新能源和儲能產業生態圈。
2.新材料產業是《深圳市20大先進制造業園區空間布局規劃》中公明先進制造業園區大力發展的重點產業集群。《2022年光明區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光明區要圍繞全市“20+8”產業布局,推動新材料產業等“8+5”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打造以貝特瑞等企業龍頭為引領,做大做強新材料產業集群,形成聚集發展的現代化產業集群。項目是高端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產業化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符合深圳市、光明區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將有利于推動光明區新材料產業高質量發展。
3.貝特瑞于2016年在光明區取得占地面積0.75萬平方米的產業用地,主要用于總部辦公和新材料技術研發,已建成投入使用;2016年在坪山區取得占地面積1.84萬平方米的產業用地,主要用于新材料技術研發,已建成投入使用;2022年在光明區取得占地面積6.4萬平方米的產業用地,主要用于建設高端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產業化項目,年產硅基負極材料4萬噸,2022年4月開工建設,預計2023年底建成投產。此外,目前貝特瑞租賃光明區國企工業園區物業建筑面積約11.6萬平方米,作為企業在深圳的生產制造基地,已滿負荷運轉。本項目作為一期重大制造項目的生產配套,建設內容以高標準生產廠房為主,一是對鋰電池負極材料生產線的工藝流程及功能進一步優化和完善,有效提高產品的品質一致性和可靠性,實現生產效率和經營效益的提升;二是配建產業配套宿舍及實驗樓,解決近1000人員工住宿和研發辦公的迫切需求,完善企業生產配套保障。
(二)項目可行性分析。
1.隨著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市場需求和增長旺盛。據預測,未來國內新能源汽車總銷量將超過900萬臺/年。目前國內負極材料產業領域業已形成由貝特瑞、杉杉股份和璞泰來三大龍頭企業領先的競爭格局,貝特瑞作為擁有負極材料完整產業鏈的龍頭企業將持續受益市場發展,并有望保持占據全球市場份額的領先地位。
2.用地意向單位貝特瑞是一家鋰離子二次電池用正負極材料全球行業領先的供應商,是集基礎研究、產品開發、生產銷售于一體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是《鋰離子電池石墨類負極材料》的國家標準制定者、中國企業專利500強頭部企業,連續10年保持負極材料出貨量全球第一,項目有利于企業產能升級,繼續鞏固行業領先地位。
3.貝特瑞搶抓發展機遇,保持市場領先地位。近年企業擴產的負極材料(包括天然石墨負極、人造石墨負極、硅基負極等)新增設計產能超過68萬噸,已在惠州、天津、常州等擴建生產基地,并在山東、山西、四川、云南、湖北等地建設大型生產基地。該項目是高端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產業化項目配套生產線重要組成部分,項目將有利于企業深圳生產基地提質增效,確保整體項目到達預期產能,有助于新材料產業集群發展,并帶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
(三)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
本項目總用地面積約1.94萬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約7.95萬平方米(最終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為準),其中高標準生產廠房,規劃建設面積約5.57萬平方米(約占總建筑面積的70%)。其他配套:辦公用房及宿舍等其他配套設施,規劃建設面積約2.38萬平方米(約占總建筑面積的30%),初步建設規劃內容如下:
1.生產廠房:用于建設高標準生產廠房,用于年產4萬噸硅基負極材料項目的配套生產,生產設備主要包含窯爐、破碎機、篩分機等191臺大型設備,確保整體項目產能達到設計要求,規劃建筑面積約5.57萬平方米。
2.其他配套:用于建設辦公用房、倉庫,作為辦公和倉儲功能使用,規劃建筑面積約0.84萬平方米;用于保障約1000名員工的居住需求,配建宿舍樓、食堂及商業等,規劃建筑面積約1.54萬平方米。
根據《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相關規定,普通工業用地主導用途為廠房,用地主導用途為生產型廠房,主導用途的建筑面積不宜低于總建筑面積的70%,商業、辦公等配套輔助設施建筑面積不得超過總建筑面積的30%。用地規模、建筑規模、土地用途等最終以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規劃設計要點為準。
(四)項目建設效益分析。
預計項目建成投產后5年累計產值約142.5億元,項目落成可吸引一批新材料產業領域人才落戶光明,推動光明區新材料產業進一步發展,對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正向引領作用。
四、產業準入條件
(一)產業類型。
《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6年修訂)》鼓勵發展類“A04新材料產業”中的“A0409鋰離子電池材料”。
(二)生產技術。
企業(或其控股子公司)具備高容量硅基負極材料大批量生產技術,具體包括納米界面優化技術、多元素均一性摻雜技術、納米碳層原位生長技術、聚合物修飾與沉積技術等核心技術,具體如下:
納米界面優化技術:通過優化硅基界面,改善硅基材料導電性,以及充嵌鋰能力,確保硅基材料能量密度地發揮;多元素均一性摻雜技術:通過多種物化技術,控制摻雜源物化狀態,能夠控制與硅基材料的反應效率,擴大反應面,實現均一性摻雜,改善硅基負極首次庫倫效率發揮,降低膨脹;納米碳層原位生長技術:通過納米碳層生長技術,對硅基材料進行導電碳改造,提升導電性,降低活性硅的損失,減少不可逆膨脹;聚合物修飾與沉積技術:通過原位在硅基表面沉積功能性聚合物,能夠抑制膨脹,提升硅基材料適用性,降低加工難度,提升循環和使用壽命。
(三)產業標準。
產品符合ISO9001或IECQQC080000要求以及不低于石墨負極材料及硅碳的要求。
(四)產品品質。
產品相關技術規格均滿足相關技術規格書或者質量文件要求。
(五)競買方式。
本項目通過單獨競買方式獲得建設用地。
(六)競買主體資格。
1.競買申請人應為在深圳市注冊的企業法人;
2.競買申請人應為市政府按照《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要求遴選通過的企業。
(七)投產時間。
項目用地開工、竣工及建設投產時間應符合該宗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深圳市建設用地開工竣工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在該宗地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或取得建設部門出具的《竣工驗收備案收文回執》(視為竣工時間)后1年內建成投產。
(八)其他約束條件。
1.投資強度: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固定資產投資額/項目建設用地面積)不低于3.09萬元/平方米(即不低于6億元)。
2.產值規模:乙方以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為參照,在宗地項目建成投產后1年內,在深圳市光明區納入統計核算的產值規模(或營業收入,后同)不低于28.5億元。
乙方在本項目建成投產后當年起,至出讓年限屆滿前一年止,以5年為周期,第一個周期在深圳市光明區納入統計核算的產值規模(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142.5億元;后續每個周期在深圳市光明區納入統計核算的產值規模(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142.5億元。周期不滿1年的,按月折算值核算。
3.產值能耗:項目投產后產值能耗(工業綜合能源消費量/工業總產值)每年均不高于0.1噸標準煤/萬元。
五、環境保護要求
在生產過程中,粉塵、廢氣、廢水、廢渣、磁輻射污染、噪聲等的排放和產生符合國家、省、市環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標準和要求。
六、項目用地情況
(一)用地規模:約1.94萬平方米(最終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為準)。
(二)用地功能:普通工業用地(M1)。
(三)建設規模:約7.95萬平方米(最終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為準)。
(四)土地供應方式:掛牌出讓。
(五)期限:30年。
(六)權利限制:根據《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規定,獨立競得用地的,以宗地為單位,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100%的建筑面積在全年期內不得轉讓和出租,初始登記后不得辦理分證;允許抵押,但抵押金額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價與建筑物殘值之和。
企業在全年期內不得以股權轉讓或變更的方式變相轉讓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及附著于該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企業經營需要,在符合《管理辦法》等政策法規前提下,企業報請區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并按程序取得審批后才能進行股權調整。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日
據了解,該項目主要建設高端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預計年產硅基負極材料4萬噸。預計項目建成投產后5年累計產值約142.5億元。
詳情如下: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公示高端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產業化配套項目遴選方案的通知
根據《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及《光明區產業用地項目引進監管實施辦法》(深光府規〔2019〕7號)有關規定,現就高端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產業化配套項目制訂項目遴選方案如下:
一、項目名稱
高端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產業化配套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二、意向用地單位
貝特瑞新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貝特瑞”)
三、項目可行性研究
(一)項目必要性分析。
1.動力電池負極材料是新能源汽車和儲能行業必不可少的基礎材料,新能源、新材料是國家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均被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重點發展產業。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提出“要加大關鍵技術攻關,鼓勵車用操作系統、動力鋰離子電池等開發創新”。《深圳市培育發展新材料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第四條“重點工程”關鍵核心材料突破工程,在新能源材料領域,將重點突破高轉化率太陽能電池材料、高容量高性能高安全性的鋰離子電池材料、高性能的氫燃料電池材料。行動計劃明確指出“光明區建設技術創新加速轉化示范區和新材料應用示范區”,鼓勵建設新材料產業特色園區,加強園區基礎配套設施建設,集中創新要素、突出專業特色,高水平、高標準打造一批配套設施完善、特色鮮明的市級新材料產業園區,集中建設配套服務平臺和基礎設施,形成一批優勢明顯的新材料產業園區,項目將助力光明打造全球領先的新能源和儲能產業生態圈。
2.新材料產業是《深圳市20大先進制造業園區空間布局規劃》中公明先進制造業園區大力發展的重點產業集群。《2022年光明區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光明區要圍繞全市“20+8”產業布局,推動新材料產業等“8+5”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打造以貝特瑞等企業龍頭為引領,做大做強新材料產業集群,形成聚集發展的現代化產業集群。項目是高端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產業化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符合深圳市、光明區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將有利于推動光明區新材料產業高質量發展。
3.貝特瑞于2016年在光明區取得占地面積0.75萬平方米的產業用地,主要用于總部辦公和新材料技術研發,已建成投入使用;2016年在坪山區取得占地面積1.84萬平方米的產業用地,主要用于新材料技術研發,已建成投入使用;2022年在光明區取得占地面積6.4萬平方米的產業用地,主要用于建設高端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產業化項目,年產硅基負極材料4萬噸,2022年4月開工建設,預計2023年底建成投產。此外,目前貝特瑞租賃光明區國企工業園區物業建筑面積約11.6萬平方米,作為企業在深圳的生產制造基地,已滿負荷運轉。本項目作為一期重大制造項目的生產配套,建設內容以高標準生產廠房為主,一是對鋰電池負極材料生產線的工藝流程及功能進一步優化和完善,有效提高產品的品質一致性和可靠性,實現生產效率和經營效益的提升;二是配建產業配套宿舍及實驗樓,解決近1000人員工住宿和研發辦公的迫切需求,完善企業生產配套保障。
(二)項目可行性分析。
1.隨著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市場需求和增長旺盛。據預測,未來國內新能源汽車總銷量將超過900萬臺/年。目前國內負極材料產業領域業已形成由貝特瑞、杉杉股份和璞泰來三大龍頭企業領先的競爭格局,貝特瑞作為擁有負極材料完整產業鏈的龍頭企業將持續受益市場發展,并有望保持占據全球市場份額的領先地位。
2.用地意向單位貝特瑞是一家鋰離子二次電池用正負極材料全球行業領先的供應商,是集基礎研究、產品開發、生產銷售于一體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專精特新企業;是《鋰離子電池石墨類負極材料》的國家標準制定者、中國企業專利500強頭部企業,連續10年保持負極材料出貨量全球第一,項目有利于企業產能升級,繼續鞏固行業領先地位。
3.貝特瑞搶抓發展機遇,保持市場領先地位。近年企業擴產的負極材料(包括天然石墨負極、人造石墨負極、硅基負極等)新增設計產能超過68萬噸,已在惠州、天津、常州等擴建生產基地,并在山東、山西、四川、云南、湖北等地建設大型生產基地。該項目是高端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產業化項目配套生產線重要組成部分,項目將有利于企業深圳生產基地提質增效,確保整體項目到達預期產能,有助于新材料產業集群發展,并帶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
(三)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
本項目總用地面積約1.94萬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約7.95萬平方米(最終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為準),其中高標準生產廠房,規劃建設面積約5.57萬平方米(約占總建筑面積的70%)。其他配套:辦公用房及宿舍等其他配套設施,規劃建設面積約2.38萬平方米(約占總建筑面積的30%),初步建設規劃內容如下:
1.生產廠房:用于建設高標準生產廠房,用于年產4萬噸硅基負極材料項目的配套生產,生產設備主要包含窯爐、破碎機、篩分機等191臺大型設備,確保整體項目產能達到設計要求,規劃建筑面積約5.57萬平方米。
2.其他配套:用于建設辦公用房、倉庫,作為辦公和倉儲功能使用,規劃建筑面積約0.84萬平方米;用于保障約1000名員工的居住需求,配建宿舍樓、食堂及商業等,規劃建筑面積約1.54萬平方米。
根據《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相關規定,普通工業用地主導用途為廠房,用地主導用途為生產型廠房,主導用途的建筑面積不宜低于總建筑面積的70%,商業、辦公等配套輔助設施建筑面積不得超過總建筑面積的30%。用地規模、建筑規模、土地用途等最終以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規劃設計要點為準。
(四)項目建設效益分析。
預計項目建成投產后5年累計產值約142.5億元,項目落成可吸引一批新材料產業領域人才落戶光明,推動光明區新材料產業進一步發展,對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正向引領作用。
四、產業準入條件
(一)產業類型。
《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2016年修訂)》鼓勵發展類“A04新材料產業”中的“A0409鋰離子電池材料”。
(二)生產技術。
企業(或其控股子公司)具備高容量硅基負極材料大批量生產技術,具體包括納米界面優化技術、多元素均一性摻雜技術、納米碳層原位生長技術、聚合物修飾與沉積技術等核心技術,具體如下:
納米界面優化技術:通過優化硅基界面,改善硅基材料導電性,以及充嵌鋰能力,確保硅基材料能量密度地發揮;多元素均一性摻雜技術:通過多種物化技術,控制摻雜源物化狀態,能夠控制與硅基材料的反應效率,擴大反應面,實現均一性摻雜,改善硅基負極首次庫倫效率發揮,降低膨脹;納米碳層原位生長技術:通過納米碳層生長技術,對硅基材料進行導電碳改造,提升導電性,降低活性硅的損失,減少不可逆膨脹;聚合物修飾與沉積技術:通過原位在硅基表面沉積功能性聚合物,能夠抑制膨脹,提升硅基材料適用性,降低加工難度,提升循環和使用壽命。
(三)產業標準。
產品符合ISO9001或IECQQC080000要求以及不低于石墨負極材料及硅碳的要求。
(四)產品品質。
產品相關技術規格均滿足相關技術規格書或者質量文件要求。
(五)競買方式。
本項目通過單獨競買方式獲得建設用地。
(六)競買主體資格。
1.競買申請人應為在深圳市注冊的企業法人;
2.競買申請人應為市政府按照《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要求遴選通過的企業。
(七)投產時間。
項目用地開工、竣工及建設投產時間應符合該宗地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深圳市建設用地開工竣工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在該宗地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或取得建設部門出具的《竣工驗收備案收文回執》(視為竣工時間)后1年內建成投產。
(八)其他約束條件。
1.投資強度: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固定資產投資額/項目建設用地面積)不低于3.09萬元/平方米(即不低于6億元)。
2.產值規模:乙方以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日為參照,在宗地項目建成投產后1年內,在深圳市光明區納入統計核算的產值規模(或營業收入,后同)不低于28.5億元。
乙方在本項目建成投產后當年起,至出讓年限屆滿前一年止,以5年為周期,第一個周期在深圳市光明區納入統計核算的產值規模(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142.5億元;后續每個周期在深圳市光明區納入統計核算的產值規模(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142.5億元。周期不滿1年的,按月折算值核算。
3.產值能耗:項目投產后產值能耗(工業綜合能源消費量/工業總產值)每年均不高于0.1噸標準煤/萬元。
五、環境保護要求
在生產過程中,粉塵、廢氣、廢水、廢渣、磁輻射污染、噪聲等的排放和產生符合國家、省、市環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標準和要求。
六、項目用地情況
(一)用地規模:約1.94萬平方米(最終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為準)。
(二)用地功能:普通工業用地(M1)。
(三)建設規模:約7.95萬平方米(最終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為準)。
(四)土地供應方式:掛牌出讓。
(五)期限:30年。
(六)權利限制:根據《深圳市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供應管理辦法》(深府規〔2019〕4號)規定,獨立競得用地的,以宗地為單位,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建筑物100%的建筑面積在全年期內不得轉讓和出租,初始登記后不得辦理分證;允許抵押,但抵押金額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價與建筑物殘值之和。
企業在全年期內不得以股權轉讓或變更的方式變相轉讓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及附著于該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企業經營需要,在符合《管理辦法》等政策法規前提下,企業報請區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并按程序取得審批后才能進行股權調整。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