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 尾礦庫加高擴容工程委托監理服務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 尾礦庫加高擴容工程委托監理服務(招標編號:CNGZB-2025-407)已由相關部門批準,項目業主為中國黃金集團內蒙古礦業 ,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 具體服務內容如下:
(1)施工前期監理,包括審查施工圖紙和施工方案等文件、參與技術交底、審核施工單位資質、檢查施工場地和條件;
(2)施工過程監理服務,包括工程質量控制:包括原材料和構配件質量控制、施工過程質量監督、工程質量驗收;工程進度監理,包括進度計劃審核、進度計劃實施監督、協調進度關系;工程投資監理,包括工程計量審核、工程款支付審核、費用變更控制;
(3)安全與文明施工管理,包括安全制度審查、安全措施監督、安全隱患排查與處理、文明施工;
(4)竣工驗收監理服務:竣工資料審查、工程預驗收、參與竣工驗收;
(5)合同與信息管理,包括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6)協調管理,包括組織協調、溝通協調。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
①須具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效營業執照,且在有效期內。
②具有國家礦山工程監理甲級和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證書。
(2)總監理工程師及專業監理工程師配置要求:
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注冊專業:礦山工程),具備高級職稱及以上,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并具有礦山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經驗,總監理工程師須為投標人正式聘用的在職員工,與投標人簽有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能提供投標人為總監理工程師繳納至少包含近三年的社會保險的有效證明。
專業監理工程師不低于以下人員要求:土建專業監理工程師3人、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安裝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須具備中級職稱及以上,為投標人正式聘用的在職員工,與投標人簽有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能提供投標人為監理工程師繳納至少包含近三年的社會保險的有效證明。
(3)業績要求:
投標人有完工的與本次招標項目類似工程監理業績,并能夠提供合同。
(4)財務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若成立不足3年,則提供成立至今的財務審計報告)。
(5)信譽要求:
①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要求。
②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③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