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國華投資國華(秦皇島)新能源有限公司昌黎50萬千瓦海上光伏試點項目海洋水動力及氣象環境調查分析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
國華投資秦皇島昌黎50萬千瓦海上光伏試點項目位于昌黎縣東側海域,地處內渤海海域,場址中心離岸距離約7.5km,水深約6m~14.5m,場區呈長條狀,長度約7.5km、寬度約0.8km,場區用海面積約446.7萬m2,規劃建設直流側裝機容量為520.7MWp,交流側容量403.2MW。項目采用固定式樁基方案,場區內集電線路采用66kV陸纜,通過場區西側海陸轉換平臺,轉成6回66kV海纜登陸,轉66kV陸纜直埋送入新建220kV陸上升壓站,后送出接入國網系統變電站。
招標范圍:
昌黎50萬千瓦海上光伏試點項目海洋水動力及氣象環境調查分析服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項目潮汐、海冰、潮位、風暴潮等相關資料收集統計及數據推算模擬分析,形成最終調查分析材料,服務成果應滿足項目初步設計報告中氣象與水文專業相關內容專家評審要求,并配合甲方取得初設審查機構出具的初步設計審查紀要文件。具體詳見技術規范書。
服務周期:自招標人通知之日起30個日歷日內完成全部工作。
服務成果:海洋水動力及氣象環境調查分析服務成果材料紙質版5份、電子版2份(PDF版加蓋公章及word版各1份),初設審查機構出具的初步設計審查紀要文件紙質版及PDF版各1份。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A資質認定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2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個已完成的海洋環境調查或海洋環境監測技術服務合同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完工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完工證明可以是與合同對應取得批復文件或服務成果,也可以是與合同對應的用戶證明,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并提供全國海洋監/檢測人員培訓(能力提升)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海洋環境調查技術服務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文件(需調查單位提供且后補無效)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3)投標人須提供項目負責人在投標單位近12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5-2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5-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