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招標人:青海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業主(或發包人):青海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立項情況:已立項
項目資金來源:本工程由業主利用自有資金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青海省西寧市湟中區、湟源縣,海東市樂都區,海北藏族自治州剛察縣,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茫崖市
建設規模:在青海省境內新立 10 座 180 米高度測風塔,其中:青海省西寧市湟中區、 湟源縣新立測風塔 2 座,海東市樂都區新立測風塔 3 座,海北藏族自治州剛察縣新立測風 塔 2 座,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茫崖市新立測風塔 3 座。
項目整體進度:2025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所有觀測站點建設,并做好站點評估驗收準 備,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通知為準;觀測服務期自所有觀測點具備有效觀測條件之日起 滿足 1 年運維及數據采集期限,觀測數據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青海省氣象條 例》等法律法規要求, 并滿足國家風電資源普查工作要求。
2.2 招標范圍:
為保證風電資源普查工作的順利推進,現委托一家單位對青海省境內 10 座 180 米測風 塔進行建設。測風周期為自測風塔投入測風工作起 1 年。合同簽訂后,60 日內完成測風塔 相關支持性文件辦理(按照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要求,完成能源主管部門、氣象部門、安全 及相關部門備案,取得相關批復意見,用地及草原征占用等合規性手續辦理);90 日完成 測風塔架立及調試工作,具備測風條件。
(1)測風塔(含測風設備)基礎地基勘察、設計(包括基礎、平臺、防雷等)、采 購、運輸、施工、安裝、調試;
(2)測風塔相關支持性文件辦理(按照當地政府主管部門要求,完成能源主管部門、 氣象部門、安全及相關部門備案,取得相關批復意見,用地及草原征占用等合規性手續辦 理)選址需通過西寧市、海東市、海北州、海西州相關部門認可,數據采集及向相關部門 備案、協調、拆除回收等工作。
(3)本項目設備應采用國產安全可控設備;
(4)項目運維服務(數據維護、技術服務、缺陷修復)直至 1 年測風周期結束;若當 地不允許采用無線傳輸,定期安排人員前往現場收集測風數據;
(5)提供現場培訓和配套的售后服務(為防止測風設備數據丟失以及保證數據的完整 性、連續性,委托方每季度提供一次測風數據報表及風資源分析報告,每年提供一次風資 源評估報告等,在服務期內丟失相關設備或數據,由委托方自行承擔責任);
(6)測風周期結束后占用土地的恢復等工作。
2.3 質量要求:
測風滿足《風電場風能資源測量方法》(GB/T18709-2002)《風電場工程風能資源測量 與評估技術規范》(NB/T31147-2018)相關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基本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htt p://zxgk.court.gov.cn/)及“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查詢為準,沒 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 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 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5)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 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
(6)投標人沒有處于青海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 期內。
3.2 投標人專項資格要求
(1)資質等級: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具有工程 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和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的企業;
(2)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近 36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 18 個月在國家電投集團公 司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標人近三年內(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同時滿足以 下業績要求:
①具有至少 1 項及以上風電場測風業績(附合同復印件,須包括合同首頁、簽訂日 期、承包范圍、簽字蓋章頁);
②具有至少 1 個風能資源評估業績(附合同復印件,須包括合同首頁、簽訂日期、承 包范圍、簽字蓋章頁)。
(5)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5 年 5 月 25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 23 時 5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