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標公告
項目編號:POWERCHINA-0115003-21003
一、競標條件
受中國水電建設集團十五工程局 第三工程公司(以下簡稱“競標人”)委托,中國水電建設集團十五工程局 第三工程公司設備物資管理部(以下簡稱“競標機構”)以公開競標方式采購鎮安抽水蓄能工程項目部需要的大壩碾壓智能控制系統與運輸車輛實時監控系統,采用統招、分簽、分付的原則,由競標人負責招標,合同簽訂由施工項目負責簽訂執行,目前工程建設資金已落實,用于本次競標后所簽訂合同的支付。
二、項目概況、競標范圍
1、項目簡介
鎮安抽水蓄能電站位于陜西省商洛市鎮安縣月河鎮境內。電站距鎮安縣城公路里程74km,距西安市公路里程134km。
鎮安抽水蓄能電站為一等大(1)型工程,主要建筑物按1級建筑物設計,次要建筑物(護坡、擋土墻等)按3級建筑物設計,臨時性水工建筑物按4級建筑物設計。電站總裝機容量1400MW(4×350MW),設計年發電量23.41億kW·h,年抽水電量31.21億kW·h。上水庫正常蓄水位1392m,相應庫容896萬m3,下水庫正常蓄水位945m,相應庫容1220萬m3。
下水庫大壩為混凝土面板堆石壩,最大壩高95.00m。壩頂長311.30m,壩頂寬10.00m,壩頂上游設4.20m高的“L”型防浪墻,頂高程950.20m。上游壩坡1∶1.4,下游壩坡1∶1.4~1∶1.3,設寬10.00m的“之”字形上壩路。大壩填筑總量約168萬方。
項目部 2、競標范圍: 中國水電建設集團十五工程局 鎮安抽水蓄能項目部工程大壩碾壓智能控制系統與運輸車輛實時監控系統。 3、采購數量: 序號 項目名稱 特征描述 單位 工程量 備注 1 大壩碾壓智能控制系統 用于對碾壓過程的實時監測、報警及追溯,自動生成碾壓質量報告,含PC端和移動端軟件;集成到基建智能管控系統。 / / 1.1 衛星差分基站系統 / / / 1.1.1 定位差分主機 北斗基站,通過電臺向碾壓移動端發送差分數據。 臺 1 1.1.2 基準站天線 北斗天線,用于接收衛星信號,含強磁底座。 臺 1 1.1.3 數傳電臺 大功率發射電臺,傳輸距離≤5km(無遮擋)。 臺 1 1.1.4 電臺天線 用于增強差分數據傳輸信號,含強磁底座。 臺 1 1.1.5 防雷裝置 用于防止雷擊,含避雷針、電源防雷器、接地線等。 套 1 1.1.6 太陽能供電箱 便攜一體式太陽能供電箱,含太陽能板、系統機箱、光伏線纜、連接配件、支架、蓄電池。 套 1 1.2 碾壓數據采集&展現系統 / / / 1.2.1 高精度主機 北斗定位,支持網絡丟失情況下數據本地存儲(斷點續傳)。 套 4 1.2.2 定位天線 定位、定向雙天線,含強磁底座。 套 4 1.2.3 4G天線 4G全網通。 套 4 1.2.4 電臺天線 用于增強數據傳輸信號,含強磁底座。 套 4 1.2.5 振動采監測裝置 用于采集碾壓機械振動狀態,集成到高精度主機 套 4 1.2.6 駕駛室平板 8寸工業平板,含支架。 臺 4 1.2.7 設備集成箱 定制,防震、防電源沖擊等。 套 4 1.2.8 碾壓設備4G網絡卡費用 碾壓設備4G數據傳輸費, 4G網絡費用。 元/月.臺 52 2 運輸車輛實時監控系統 用于對上壩料運輸過程的實時監測、報警及追溯,自動生成裝卸料成果報表,含PC端和移動端軟件;集成到基建智能管控系統。 / / 2.1 第三方控件 第三方控件使用費。 項 1 2.2 運輸車數據采集系統 / / / 2.2.1 車載定位終端 北斗車載定位終端設備。 臺 20 最終是否需要由采購人確定 2.2.2 空滿載狀態監測設備 集成到運輸車車載定位終端,用于監測運輸車空載、滿載狀態。 套 20 2.2.3 運輸車設備4G網絡卡費用 運輸車設備4G數據傳輸費。 元/月·臺 260 3 監控中心 / / / 3.1 監控大屏 80英寸監控大屏。 臺 1 3.2 監控主機 含液晶顯示屏 臺 1 3.3 打印機 彩色激光多功能一體機 臺 1 3.4 穩壓電源 監控大屏、監控電腦、打印機、空調等交流電源穩壓器 3KW。 臺 1 3.5 操作臺 定制:監控指揮操作臺 套 1 3.6 其他 網線、水晶頭、電源插板、硬盤(4T)等其他可能用到的配件。 項 1 4 全部產品回收 待采購人大壩填筑碾壓結束完成后競標響應人按照產品剩余價值予以全部回收 項 -1 注:(1)以上數量僅為做競標參考數量,競標數量可能與實際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終結算量為根據采購人工程需要實際投入數量結算,若因投資計劃、征地拆遷、設計變更等原因,致使項目供貨時間、采購量發生變化時,競標響應人應根據招標人具體通知的時間進行供貨,單價以合同簽訂單價為準,不得進行調價和索賠;項目建設過程中,若新源公司(項目公司)集成要求發生變化,競標響應人需根據要求進行配合,不得索要合同額以外的其他費用。 (2)本次競標總報價最高限價為88萬元,若本次競標總報價超過最高限價將不再進行后續評審。 3、交貨時間:競標響應人應于2021年7月31日前的時間安排設備、人員進場完成大壩碾壓智能控制系統與運輸車輛實時監控系統的安裝調試工作,并在在大壩開始填筑前完成采購方人員的培訓工作,具體時間以采購人通知為準,系統使用時間約15個月(約2021年8月至2022年10月,具體使用時間以實際最終驗收通過投入使用時間為準)。 4、交貨 5、主要技術質量要求: (1)服務器采購需考慮各個應用系統集中管理、存儲、功能擴展的要求,保證工程建設期間各應用系統的穩定、高效、安全運行,為實現現場數據的實時采集,服務器應支持Internet發布; (2)碾壓監控終端設備應滿足6臺碾壓機械的實時監控要求,利用移動通訊網絡(4G)傳輸功能,將采集數據實時傳輸到系統服務器中; (3)運料車輛監控終端設備應滿足40臺上壩車輛的實時監控要求,利用移動通訊網絡(4G)傳輸功能,將采集數據實時傳輸到系統服務器中; (4)通過監控中心的建設構建信息展示交互界面,實現遠程監控現場大壩填筑施工質量,具備實時溝通、聯動指揮的能力,為現場施工質量控制提供支持;實時指導現場施工作業,實現參建各方對工程建設質量的深度參與,精細管理,方便管理人員實時掌握現場施工質量、施工進度及資源投入; (5)全部硬件設備自進場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5個月。 5.2軟件系統要求 (1)整套系統軟件以工程建設管理為核心、管理流程為主線,以成熟軟件開發工具為基礎,滿足工程建設質量管理需要; (2)參與系統開發及實施人員必須具有類似軟件的開發經驗,并對水電企業工程管理業務有清晰、完整的理解和掌握; (3)整套系統必須具有統一、完整的數據模型,各業務功能及其之間的信息流和數據流應統一一致,有關聯的信息和數據必須使其具有相關性,不允許存在信息孤島和重復信息; (4)系統軟件界面和操作模式必須是一致的,開發方法和開發工具應是統一的。軟件界面友好,操作簡單; (5)所有流程式業務應采用業務工作流進行定義,允許靈活的流程配置。 (6)系統軟件開發必須遵循國家及行業標準。 5.2.2建設要求 (1)遵從性原則:基于國網SG-UAP平臺開發,符合國家電網公司信息化SG-EA(國家電網公司信息化架構框架)建設要求,在其基礎上結合業務需求進行細化和擴充; (2)融合適應性原則:系統建設應充分考慮國網新源基建智能管控系統相關的技術政策與原則,保證建成的系統能夠集成到基建智能管控系統,實現與相關業務應用的緊密融合; (3)安全性:符合信息化“SG-ERP”和智能電網信息安全防護相關技術要求。 (4)成熟可靠:系統要能滿足工程對質量管理的需要,系統功能成熟,性能可靠。 (5)軟件界面友好,操作簡單,使用人性化。 5.2.3軟件功能要求 5.2.3.1大壩碾壓智能控制系統 大壩碾壓智能控制系統:具備大壩碾壓施工機械實時監控功能,支持運行軌跡、速度、遍數、動碾/靜碾狀態等生產數據通過無線技術實時傳輸到服務器;支持自動向質檢人員和監理報警,并向駕駛人員發送相關信息促使其主動更正,解決漏壓和過壓問題,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該系統主要實現如下功能: (1)碾壓機械動態監控 動態監測施工單元碾壓機械運行軌跡、速度、遍數、動碾/靜碾狀態等,同時可供在線查詢;可在總控中心和現場監理分控站對碾壓施工情況進行監控,實現遠程、現場“雙監控”。 (2)質量數據的統計與可視化查詢 實時自動計算和統計施工單元的碾壓遍數、速度等,同時可供在線查詢。 (3)質量控制指標超標報警 當碾壓機械運行超速時,系統自動給車輛司機、現場監理和施工人員發送報警信息,提示不達標的詳細內容以及所在空間位置等。 (4)報表輸出 在每個施工單元施工結束后,輸出碾壓質量圖形報表,作為質量驗收的輔助材料。 5.2.3.2運料車輛實時監控系統 運料車輛實時監控系統:具備對現場堆石料運輸車輛進行實時監控的功能,支持車輛運行軌跡、速度、空滿載狀態、運輸時長、卸料地點等數據的無線傳輸和實時監控,支持超速和偏離路線自動報警; 該系統主要實現如下功能: (1)運料車輛動態監控 動態監測堆石料運輸車輛運行軌跡、速度、空滿載狀態、運輸時長、卸料地點等,同時可供在線查詢和追溯; (2)安全質量報警 當車輛超速或偏離線路時,系統支持報警消息提醒,自動向管理人員發送報警信息,并在現場分控中心PC監控終端上醒目提示,以便及時指示或調整,同時把該報警信息寫入異常數據庫備查; (3)報表輸出 當一趟拉運料任務結束后,系統支持自動統計拉運趟次,按時間階段輸出趟次報表,包含裝料點、裝料時間、料源類型、貨物重量、運輸時長、卸料地點、卸料時間等; 5.2.4系統集成性、可靠性及可用性要求 為滿足新源公司及項目公司信息化管控要求,構建基建項目統一業務數據集成應用平臺,構建基建項目統一移動應用管理平臺,構建統一的智能決策分析應用模塊,結合國家電網公司業務應用系統集成規范要求,根據基建智能管控平臺建設情況,具體集成要求為: (1)大壩碾壓智能控制系統系統、運輸車輛實時監控系統集成到國網新源基建智能管控平臺; (2)大壩碾壓(APP)、運輸車輛(APP)集成到國網新源移動交互平臺; (3)系統應支持高可靠性和可用性,以保證系統能長時間有效運行; (4)對于用戶的長時間操作應提供友好的進度提示。 5.2.5系統安全性要求 (1)系統對于用戶的認證和用戶權限的分配應以嚴格區分。用戶的認證只負責對于用戶是否具備訪問系統的權限,而在用戶進入系統后所具備的功能訪問權限是由權限分配模塊完成; (2)權限或授權管理模塊應具備靈活性,應具備完備的授權管理機制;授權管理應是基于角色的區分,而不是直接針對于用戶區分權限,用戶的權限是根據用戶角色賦予某種或某幾種角色權限; (3)對于用戶的訪問操作應記錄訪問日志,系統管理員可以方便的查詢到某一用戶在某一時段內對于系統的行為。對于用戶的導入導出,添加、刪除、更改等操作應記錄用戶行為日志,保證用戶操作的可追蹤性。 競標響應人必須滿足以下全部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 1.1、競標響應人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注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通過ISO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2008環境管理體系認證、GB/T28001-200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系統的建設和實施需嚴格按照競標文件要求進行建設、實施。 1.2具有軟件企業證書。 1.3具有軟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3級及以上資質(如有)。 1.4具有自主研發的抽水蓄能電站大壩碾壓、車輛運輸應用軟件及軟件著作權及專利的優先考慮(如有)。 2、競標響應人為代理商的,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注冊資本3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產廠家須滿足第1條資格條件的要求,并在競標相應文件中提交相關資格的證明文件。 3、業績要求: 3.1 競標響應人在2018年至投標截止日期間,具有大壩碾壓項目、車輛運輸項目實施或水電站(含抽水蓄能電站)項目工程建設相關智能管控系統開發實施業績; 3.2 競標響應人在2018年至2020年期間,具有基于SG-UAP平臺開發的水電站(含抽水蓄能電站)軟件系統開發實施業績,且具有中國電科院安全測試報告的優先考慮。 4、競標響應人財務狀況良好,有財務報表。近三年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5、本次競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競標響應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禁止投標的情形。 7、競標響應人必須為一般納稅人,具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 8、競標響應人如有不良行為記錄,競標人有權拒絕其投標。 1、凡滿足本公告規定的競標響應人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1年3月23日下午17:00前 項目聯系人:李楊三、競標響應人資格要求
四、競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