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電科院南環院基于自清潔增透膜的光伏電站發電量提升技術服務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招標人承接了 (浙江)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的“自清潔增透膜在光伏電站中的不同場景應用研究與發電量提升分析”項目,為完成項目研究內容需要,擬委托投標人提供基于自清潔增透膜的光伏電站發電量提升服務。
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招標人委托投標人提供具有增透自然光功能的SiO2納米材質增透膜,在 (浙江)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管理的分布式光伏電站組織實施光伏組件表面處理和鍍膜工作,經鍍膜后的光伏組件5年內年均發電量增益5%以上(以僅表面處理不噴鍍的光伏組件作為對照組),鍍膜總有效容量不低于50MWp(鍍后發電量增益小于1%的不計);開發與現有光伏電站管理系統兼容的電量增發數據管理及分析系統;提供一套光伏組件表面處理裝置。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供貨要求”。總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12個月內。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光伏電站自清潔鍍膜或光伏組件抗污技術服務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光伏電站自清潔鍍膜或光伏組件抗污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5-0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5-0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