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為煤礦用移動式膜分離制氮裝置,詳見下表:
序號 |
設備名稱 |
技術參數 |
單位 |
數量 |
使用單位 |
1 |
煤礦用移動式膜分離制氮裝置 |
|DMJ-1200/1.0 具體參數詳見技術規格書 |
套 |
2 |
元寶灣煤業 |
2 |
煤礦用移動式膜分離制氮裝置 |
|DMJ-1000/1.0 具體參數詳見技術規格書 |
套 |
1 |
國強煤業 |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交貨期: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30日內;
2.4 交貨地點:中煤華昱公司元寶灣煤業、國強煤業;
2.5付款方式:在甲方收到貨物,初次驗收合格并出具甲方簽署的到貨驗收報告后,乙方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交100%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款的30%,在設備安裝調試并通過甲方最終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款的60%。產品質量保證期屆滿后且無質量問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
2.6報價方式:含稅總價,稅率13%(含指導安裝、調試驗收費等);
2.7質保期:質保期為設備驗收合格日起運行后12個月或設備到貨18個月,以先到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3.2 投標人須為移動式膜分離制氮裝置制造商(須提供制造商聲明);
3.3 投標人需持有并提供移動式膜分離制氮裝置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3.4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所投品牌同類產品須具有至少1份煤礦井下使用的移動式膜分離制氮裝置(流量不低于800m³/h)的銷售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包括首頁、關鍵頁、簽字蓋章頁);
3.5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
備注: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應按投標人資格要求所述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產品相應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若投標人未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設備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網站查詢為準,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實際存在并有效的,則不否決投標;若經專家組查詢復核,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不存在或無效的,則否決投標。(如適用)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5年05月07日 09時00分到2025年05月19日 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