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寧正礦區礦井水減排、資源化、回注一體化技術研究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煤炭技術研究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寧正礦區礦井水減排、資源化、回注一體化技術研究》是總部科技項目。
寧正礦區位于甘肅省慶陽市,行政區劃隸屬慶陽市正寧縣、寧縣,包含新莊煤礦(井田面積206.28km2)和核桃峪礦(井田面積183.19km2)兩礦井,兩礦設計能力均為8.0Mt/a。主采煤層為8煤層,煤層厚度約8.7m(新莊煤礦)和12.4m(核桃峪煤礦),煤層埋深約700-1000m。礦井為高瓦斯礦井,煤層屬于容易自燃煤—自燃煤,煤塵具有爆炸性危險性,部分地區屬正常地溫背景下的一級或二級高溫區,煤層具有沖擊危險性。礦井主要充水含水層為白堊系洛河組含水層,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預計正常涌水量1810 m3/h(新莊礦)、807m3/h(核桃峪礦),最大涌水量2785 m3/h(新莊礦)、1234m3/h(核桃峪礦)。核桃峪礦首采區域面積約10.15km2,新莊礦首采區域約39.9km2.目前核桃峪礦已進入聯合試運轉,新莊礦進入基建期三期。
項目圍繞礦井涌水量動態預測、礦井水減排、礦井水回注等關鍵技術問題在寧正礦區新莊礦、核桃峪礦(以下簡稱“兩礦”)開展技術研究,提出礦井水減排、回注、資源化利用的一體化解決方案。項目在兩礦以往地質、水文地質、三維地震等資料的基礎上,通過在兩礦開展地質和水文地質研究,精細化探查兩礦的首采區域的水文地質條件;在詳細水文地質數據的基礎上,研究和揭示礦井涌水機理及規律,開發一套適合寧正礦區的礦井涌水量動態預測方法;通過注漿的試驗研究,研究采用注漿技術減少礦井涌水的技術方法;在地下水系統結構、循環、貯存及運移規律研究的基礎上,研究礦井水人工回注技術的可行性;結合礦井水資源化利用情況,建立地下水資源管理模型,實現礦井地下水資源協調管理。通過該項目的研究,為煤炭開采提供技術支撐,對實現大埋深、大采高條件下的達產、保水、保生態系統具有重要意義。
2.2采購范圍
項目計劃開展周期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3年5月。項目開展的主要內容如下:
2.2.1寧正礦區礦井首采區域水文地質條件精細化探查;
2.2.2開發一套適合寧正礦區礦井涌水動態預測方法;
2.2.3寧正礦區礦井涌水減排技術研究及現場試驗;
2.2.4寧正礦區礦井回注技術研究及現場回注試驗;
2.2.5寧正礦區礦井水資源管理模型及資源化利用技術研究;
2.2.6寧正礦區礦井頂板水害預測預報技術和評價頂板含水層涌(突)水風險研究。2.3項目需達成的最終成果
2.3.1在本次研究基礎上,結合以往資料,編制《核桃峪煤礦首采區水文地質補充勘探成果報告》和《新莊煤礦首采區水文地質補充勘探成果報告》,并在兩報告中提供洛河組厚度等厚線圖、洛河組-煤層垂直間距等值線圖、洛河組沉積相分布圖、鉆孔常規水文測井及流量測井成果圖、抽(放)水試驗成果圖、富水性分區圖、頂板冒裂安全性分區圖、各煤層頂板含水層風險綜合分區圖等相關圖件、成果;
2.3.2《核桃峪煤礦礦井涌水量動態預測方法研究成果報告》及相關軟件;
2.3.3《核桃峪煤礦地下水資源管理模型研究成果報告》;
2.3.4開發注漿試驗模型裝置1套,開發電化學驅動注漿試驗裝置1套,提供《核桃峪煤礦礦井水減排方案》,進行現場試驗;
2.3.5《核桃峪煤礦礦井水回注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核桃峪煤礦礦井水回注方案》,進行現場試驗;
2.3.6《核桃峪煤礦砂巖含水層下深部煤炭開采礦井水減排研究項目實施方案》;
2.3.7《新莊煤礦礦井涌水量動態預測方法研究成果報告》及相關軟件;
2.3.8《新莊煤礦及頂板含水層涌(突)水風險評價研究報告》;
2.3.9《新莊煤礦礦井水資源化技術研究報告》;
2.3.10《寧正礦區礦井水減排、資源化、回注一體化技術研究報告》;
2.3.11在新莊煤礦提供1套礦井頂板水害預測預警系統;
2.3.12在新莊煤礦提供1套礦井涌(突)水水源快速識系統;
2.3.13結合新莊礦井建設情況,完成1套最新礦井水情動態監測系統;
2.3.14獲得12項發明專利證書,獲得8項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發表論文10篇,編制礦井水一體化相關標準1項。
2.4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寧正礦區礦井水減排、資源化、回注一體化技術研究項目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或科研單位。科研單位應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2)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自2016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項煤礦水文地質條件補充勘探、1項頂板水害治理工程或技術研究的有效業績,并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訂時間、合同金額、簽字蓋章頁、項目內容范圍等)、項目驗收材料或中期報告等證明項目進度的資料
(3) 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具有水文地質、采礦、地測等煤礦主體專業的副高級以上職稱,近5年內(2016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負責過至少1項頂板水害治理工程或技術研究的有效業績,在同類相關領域有學術研究成果,需提供近3個月社保證明、個人資格證書、成果及類似項目業績等證明文件
(4) 本工程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4月30日 09時00分起至2021年05月10日 17時00分止。
標書金額:1500.0元。元,售后不退。